温岭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始建于1987年11月7日,立名为交通警察队,1992年11月,改称为交通警察大队,2001年3月5日与巡特警大队合并组建为交通巡逻警察大队,2005年1月19日,处突防暴职能和治安巡逻职能划归于治安后,又更名为交通警察大队。现大队共有民警137人,事业干部1人,职工2人,其中大队领导8人,内设宣教秘书股、政工监察室、后勤装备股、科技中队、巡逻指导中队、事故处理中队、车辆管理所、车辆检测站,下设城区中队、泽国中队、大溪中队、松门中队、新河中队、箬横中队、温峤中队、横峰值勤室、石塘值勤室。 交警大队管辖全市道路1477多公里,其中城市道路113.9公里、一级公路35.22公里(大石一级16.15公里,路泽太一级温岭段29.07公里)、104国道21.347公里、省道64公里(泽坎线31.3公里,林石线32.7公里)、县乡道457.3公里、村道900多公里,管理全市机动车辆287318辆、机动车驾驶员357042人(至目前登记止)。历年来,大队在市委市政府和市局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正确指导下,通过全体民警的共同努力,取得了可喜的成绩。自2002年以来,大队被省公安厅荣记集体二等功1次,先后27次被省、地、市评为先进大队, 1人被公安部评为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工作先进个人称号,2人被台州市局荣记个人三等功,民警被市局立功受奖和得到表彰179次。再是,2003年以来,畅通工程建设连续保持B类城市二等管理水平,2009年,“平安畅通县(市、区)”创建顺利通过部级验收。 回顾过去,我们激情自豪,展望未来,我们信心满怀,市交警大队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政治建警、依法建警、科技强警方针,以改革为动力 , 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为全市的道路交通安全、社会稳定和经济建设作出更大的努力和贡献。 大队值班室电话:86258670(白天上班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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