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网站备案查询官方网站主办单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地址在中国北京西长安街1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第十二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的《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精神,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应当办理备案!未经备案,不得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而对于没有备案的网站将予以罚款或关闭。 [解释]:备案是指向主管机关报告事由存案以备查考。行政法角度看备案,实践中主要是《立法法》和《法规规章备案条例》的规定。 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是指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无偿提供具有公开性、共享性信息的服务活动。凡从事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的企事业单位,应当向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备案手续。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不得从事有偿服务。常见注意事项。 2.登陆注册邮箱 a、确保您的网站不是涉黄、涉赌以及危害国家安全的网站。 b、如实填写网站的相关信息 c、网站的内容不是挂“国字头”,及带有中国、中华等字样。 d、确保你的网站可以正常的运行 e、如果申请的是非盈利性网站,建议暂时去掉网站广告以免影响正常的审批 f、如果你不清楚具体的接入商,需要联系空间服务商确认,切忌乱填 核验内容 1.网站主办者(主体)信息 网站主办者是指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包括单位和个人两类。 (1)网站主办者为单位,核验证件为: 如网站主办者为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为核验其单位资质的第一证件,在没有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的情况下,可核验事业法人证书或社团法人证书等原件。 如网站主办者为企业,核验工商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等原件。 如网站主办者为军队,核验军队代号证书原件。 网站负责人的个人证件:如网站负责人为中国公民,身份证原件为核验其身份的第一证件,在没有身份证的情况下,可核验户口簿、军官证、台胞证等原件;如网站负责人非中国公民,则核验其护照原件。 (2)网站主办者为个人,核验证件为: 如网站主办者为中国公民,身份证原件为核验其身份的第一证件,在没有身份证的情况下,可核验户口簿、军官证、台胞证等原件。 如网站主办者非中国公民,则核验其护照原件。 (3)网站负责人的定义:若网站主办者为单位,网站负责人是指法定代表人或单位委派具体负责网站的部门负责人;若网站主办者为个人,网站负责人为其本人。 2.联系方式 如网站主办者为单位,联系方式是指网站负责人手机号码、办公电话、电子邮箱、通信地址;如网站主办者为个人,联系方式是指网站负责人手机号码、办公电话或住宅电话、电子邮箱、通信地址。 3.网站信息 网站名称、网站域名、涉及需前置审批或专项审批内容、网站服务内容/项目。 4.接入信息 接入服务提供者名称、接入方式、服务器放置地点、网站IP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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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