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维法律事务所(Davis Polk & Wardwell LLP)创立于1849年,是一家总部在纽约的全球性律师事务所。达维的700多名律师通过其设立在纽约、香港、北京、加州硅谷、华盛顿特区、伦敦、巴黎、法兰克福、马德里、东京的办事处为各行业的知名企业在最具挑战性的领域提供专业服务。达维的主要业务部门包括公司法律部、税务法律部和诉讼部等。多年来,达维在其从事的各业务领域均为世界最优秀的律师事务所之一。根据《美国律师》的排名,达维曾连续三年在甲级美国律师事务所中名列榜首。在美国《公司律师》于2006年对财富250强公司的法务部门的调查中,达维名列公司项目中最值得信赖的律师事务所第一名。 1849年,Francis N. Bangs设立了个人律师事务所,即达维的前身。1885年,达维在宾夕法尼亚铁路的复杂重组项目中与J. Pierpont Morgan开始了长期的合作。1892年,达维为J. Pierpont Morgan组建了通用电气公司。1901年,达维完成15个独立钢铁公司的合并项目,组建了当时最大的公司——美国钢铁公司。1918年,达维代表美联社完成赢得了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最高法院案件,建立了“发行人未与权利人协商即转载信息为非法”的法理。1919年,后来成为合伙人的Frank Polk先生带领美国谈判代表团,参加巴黎和会(会上签订了《凡尔赛和约》,结束了第一次世界大战)。 1927年,达维创造了最早的跨境金融产品之一——美国存托凭证。 1935年,按照《格拉斯—斯蒂格尔法案》对于分拆JP摩根的银行和证券业务的要求,达维帮助设立了摩根士丹利。1946年,达维的税法部门为一家公司设计了第一个股票期权计划。1950年,达维帮助开发了第一个单位投资信托,这种新型金融工具目前已被广泛使用。 作为历史悠久的华尔街律师事务所,达维的业务实践涉及广泛,包括了资本市场、公司重组并购、金融工具、私募股权等诸多领域。同时,达维也拥有广泛的客户资源,包括国际知名投资银行、对冲基金、私募基金和诸多大型跨国公司。我们的独特优势在于,我们将全球的经验与实践经验相结合以将其运用于复杂的证券、并购和战略投资交易中。 联系方式 电话:212 450 4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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