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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参议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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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http://www.senate.gov/  

美国参议院(United States Senate),是美国的立法部门──美国国会的两院之一,议场坐落于首都华盛顿特区,位于国会山庄北翼。参议院拥有若干表列于宪法而未授予众议院的权力。美国每一州于参议院中均有两位议员作为代表,与各州人口无关,全院员额为100名议员。参议员任期六年,相互交错,每隔两年改选约三分之一席。美国副总统任参议院议长,无参议员资格,且除非是为了在表决平手时打破僵局,否则不得参与投票。参议院公认较众议院更为审慎;参议员名额较少而任期较长,容许学院派看法与党派之见,较众议院更易自外于公共舆论。参议院拥有若干列于宪法而未授予众议院的权力,被喻为白宫内政外交的把关人。

两院制的美国国会是于制宪会议中所订立的康乃迪克协议所得的结果。依该协议,各州在众议院中的代表权以人口为基础,但在参议院中具均等代表权。宪法规定法律之制定须经两院通过。参议院单独拥有的权力较众议院单独拥有的权力更为重要。其结果使得参议院(上议院)所负的责任较众议院(下议院)更为广泛。

参议院如同众议院一般,在位于华盛顿特区的美国国会山庄举行会议。参议院议事厅的一端为临时主席主持议事的主席台。主席台下层由院内职员与其他官员使用。议事厅内的一百张议席排列成半圆形,由中央的宽阔走道分隔两边。依照传统,民主党议员坐在中央走道右侧,共和党在左侧,以主席台面对方向为准。每位议员依其在政党中的资深程度选择座位。议程通常安排在星期一至五召开,极少在周六或周日举行。会议过程一般对公众开放,并由C-SPAN频道对外播出。

大多数法案会送入国会两院其中之一。宪法规定参议院有批准条约、批准或者拒绝批准总统提名的大使、最高法院法官,以及其他执行部门官员、在总统及下属官员被弹劾时进行审判等职权。宪法规定总统仅可在得到参议院建议与认可后任命人事。须得参议院认可的政府职位包括内阁阁员、联邦行政部门首长、大使、最高法院大法官与联邦法院法官。参议院可通过法律,授权行政部门不经参议院同意任命较次要的人事。参议院在条约批准上也有重要的角色。宪法规定总统仅可在三分之二的参议员建议与认可后方能批准条约。然而,并非所有国际协定皆属条约,故无须经参议院认可。宪法授权众议院因“叛乱、贪污或其他轻重罪行”而弹劾联邦官员,并授权参议院作同样的尝试。在美国宪法第十二修正案中,授权参议院在没有副总统候选人取得选举人团多数支持的情况下,推选副总统。

联系方式

电话: (202) 224-3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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